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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败 -力量虽小 但拿的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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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辱观”在纪检监察系统反响强烈 --------------------------------------------------------------------------------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近日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在纪检监察系统引起强烈反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同志就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作出指示,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深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为认真贯彻吴官正、何勇同志的重要指示,3月15日上午,中央纪委副书记刘峰岩召集委部机关宣教部门负责同志,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传达吴官正、何勇同志的重要指示,对如何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进行了研究。要求宣教部门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今年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先学一步,学好一点,学深一点。大家一致认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抓住了促进社会风气和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的根本,也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基础性问题。要围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监察杂志社负责同志表示,要发挥各自优势,办好栏目,写好评论,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迅速组织、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河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张毅指出,胡锦涛同志关于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抓住了当前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抓住了促进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关键。尤其是其中提到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更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密切相关。他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坚持“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同时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权力观教育中渗透荣辱观教育的内容,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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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格局中,打击商业贿赂被提到突出位置。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普遍认为,中央这一部署十分及时,商业贿赂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毒化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的一大公害。中央今年施以“重拳”打击商业贿赂,深得民心。 垄断性行业是“重灾区” 有人这样形容商业贿赂的泛滥:只要手中拥有配置资源的权力,拿回扣、虚开发票都是业内行规,从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到项目审批,哪一个环节没有灰色地带? 代表们反映,目前商业贿赂在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垄断行业最为普遍,突出的表现是为拿项目、为占市场给予回扣或好处费。“从请客吃饭,到送红包、银行卡、再到‘技术服务费’‘顾问费’‘咨询费’,商业贿赂的方式越来越隐蔽。有的还以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貌似合法的形式出现。”来自医疗卫生系统的代表张愈说。 商业贿赂不仅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商业贿赂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更是难以估量。迟夙生代表介绍,去年黑龙江发生一起“陈化粮贱卖”事件,市值100多万元的“陈化粮”被一家粮库以20万元的价格私自卖给一粮商,当“幕后交易”的嫌疑引起上级部门重视,要求粮库中止合同时,却被对方告上法院,法院却以合同有效为由判决粮商赢了官司,国家为此损失80多万元。 “权力寻租”是重要原因 从事司法工作的吕忠梅代表说:“虽然商业贿赂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寻租’有密切关系。” 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药品生产审批、出口配额审批、物资采购招标等部门,少数政府工作人员与不法经营者相互勾结的事并不鲜见:谁给好处给谁审批、谁给回扣给谁配额、谁给佣金给谁工程……叶青代表认为,治理商业贿赂必须首先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他说:“当少数人利用‘公权’与不法经营者勾结,获取不正当利益时,正常的交易方式就没有了立足之地。长此以往,对公平价值观念形成倾覆,对公正社会心态造成损害。” “国家提出今年要在全国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别是严查政府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商业贿赂,是抓了治理商业贿赂的‘牛鼻子’。”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庄公惠说。 “杀手锏”和“预防针” 一些人大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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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回放 2005年,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1447人,已侦结提起公诉30205人;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799人,其中厅局级196人、省部级8人。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数据显示了中国政府治理腐败的力度和决心。 2005年,中国反腐败组合拳又添新招:1月3日,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的反腐败斗争进入了体系反腐的新阶段;12月14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正式生效,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中国成为了公约缔约国,加入公约将为解决查办涉外案件中的“调查取证难、人员引渡难、资金返还难”提供国际合作依据。 中央政府传递的信息表明,治理商业贿赂将是2006年中国反腐败重中之重。1月6日,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明确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月24日,在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强调,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他指出,商业贿赂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大公害。 反腐利剑即将再度出击,治理商业贿赂,加大打击腐败力度的配套措施正在积极运作之中:全国的检察机关在2005年年底前建成涉及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系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查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最后一次会议上,中国立法机关拟再次对刑法做出修正,修正案草案中包括对商业贿赂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新条款…… 热点评说 嘉宾: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邵道生 观点:2005年中国的反腐败反映出5大特点。 第一个特点:2005年是全面、认真、严格地落实、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一年,“制度反腐”的特点更加扎实、更加突出,反腐败亦因此平稳、有序、深入向前发展。 第二个特点:执政党第三次掀起了全国性规模清理“红顶商人”的“风暴”,成为2005年整个社会反腐败的一个新亮点。 第三个特点:党中央不仅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来抓,而且更进一步地将它与涉及老百姓的“民生现象”一起来抓。 第四个特点:2005年中国积极探索新的历史时期反腐败国际合作途径和措施,加快了这方面的步伐,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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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星斗教授和李新德畅谈反腐败话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