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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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在刑庭,审判员还没入席呢!只有偶们实习的在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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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花山-莲花城里的博物馆,很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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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花山-莲花城庭审门口的鸣冤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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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佳故意杀人案将于下周一(9月1日)上午九时、十时左右一审宣判。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为死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为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估计开庭宣判前后,上海二中院将有便衣守候,记者很难进入。8月26日一审庭审期间,已约有20多名便衣按照预定位置分布在二中院外,防止一切意外突发***。8月26日下午一时,“杨佳故意杀人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负责审查起诉。上海市二中院门前的电子屏幕上显示:“2008年8月26日13:00C101法庭公开审理杨佳故意杀人案,审判长:王智刚“。当一些守候的记者准备登记进入法院时,被告知媒体谢绝入内。庭审结束后,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审大约有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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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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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一的晚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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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著名的一次庭审辩护,成功后步出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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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7年4月26日,南京军事法庭将战犯谷寿夫绑赴刑场,执行枪决。成千上万南京市民,站在街道两旁及刑场周围,目睹屠杀南京人民的罪魁祸首谷寿夫的下场。 1947年2月6日下午2时,南京宣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励志社,对战犯谷寿夫开始为期3天的公审。80多名证人出庭陈述谷寿夫等部日军在南京所犯的暴行。金陵大学外籍教授史密斯-贝德斯就侵华日军在南京制造大屠杀的客观事实作证。开庭审判时,上千人出席旁听。庭外装有播音器,许多市民聚集庭外收听审判实况。 3月10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判定战犯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的犯罪事实,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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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人本主义照彻法治精神 ----代发刊词 《第一法治》编辑部 《第一法治》诞生的这个时候,学界关于公权利与私权利的争论似乎并未尘埃落定。但目前已经达成的共识是:公权利来源于私权利,国家权力是由每个人从自己人权中自愿让渡出一部分而共同组成的,因而,国家权力属于组成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 法学权威说,法治的核心在于控权,法治主要是宪治。于是我们回忆:马克思说过,宪法是一部人权保障书;列宁则说,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基于此,人本主义必然照彻法治精神。 于是《第一法治》与生俱来的的恒久追求便只能是:“人本主义、法治精神”。 此外别无选择。 我们认为,我们所做的新闻,就是历史的草稿,是对人的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进行深入探讨的“研墨”阶段,我们必须以真正的历史责任感,给生活留下真实的底片。 我们是1949年落地、1985年重生的《青年导报》的子品牌,对了,我们是中国第一份免费定向直投法制类纸媒。所有的深度、所有的影响力与公信力,均以人本主义为指归,以法治精神为标尺。我们的报格,是高雅、健康、有益;我们的向度,是成熟、深邃、建设性;我们的关键词,是个性、自由与和谐。 就在《第一法治》出世的这个元旦,有87部法律法规正式实施----个税起征点调高一倍、“一人公司”获准设立、死刑二审案开庭审理、引咎辞职制写入法律、交警纠章要先敬礼并使用规范用语、存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告别9亿农民……股民们望着修改后的《证券法》也乐了:国家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 这是比任何祝贺都更热烈的祝贺,这是辞旧迎新之际最响亮的爆竹一声,在祖国、在中原、在母亲河畔,我们高呼:我们是《第一法治》! 如果可以,请允许我们在越来越久的时间长河里显示出前瞻性和历史感,在真实记录现实、客观草拟历史的同时干预生活、影响社会。 当然,我们还在奢望,也许有一天,或多或少地影响某一地域某一时段的历史。 当然,这也许只是也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