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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流程 a)买方须知 iii.买卖房屋,双方须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持房屋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 iv.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到房地产管理局房政科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证。 v.买卖双方或一方本人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公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b)卖房须知 i.办理房屋买卖过户须提交的材料: •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 •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 •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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